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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ROHS2.0新標準
歐盟公報(OJ)發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歐盟RoHS2.0更新終于塵埃落定,由原來的六項管控物質:鉛(Pb)、(Hg)、鎘(Cd)、六價鉻(CrVI)、多溴(PBB)、多溴二苯醚(PBDE),變為十項管控物質,新增鄰苯二甲酸二(2-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基丁酯(BBP)、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簡稱鄰苯),此前曾在ROHS2.0中被優先列為評估物質的六溴環十二烷(HBCCD)未被正式列入限制物質清單。該十項管控物質管控的均為0.1%和0.01%。
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除和設備)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設備(包括體外設備)和設備(包括工業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此外,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oHS范圍:
僅對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場的新產品。
包括家用的和光源。
不應違反的關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指令或規定——Vehicle ELV,汽車指令;電池指令,91/157/EEC,93/86/EEC&98/101/EC
不包括:器材或設備(WEEE指令第8,9類);在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場的維修備件;2006年7月1日前原先投放市場的再利用產品。
限制的有毒物質:
·重金屬:
–Lead鉛;
–Mercury汞;
–Cadmium鎘;
–Chromium (VI)六價鉻.
·某些溴化阻燃劑: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多溴二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PBDE’s).
指標是:
·鎘:0.01%(100ppm);
·鉛、汞、六價鉻,,多溴二苯醚:0.1% (1000ppm).
六類有害物質
RoHS針對所有生產過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種有害物質的電氣電子產品,主要包括: 白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 黑家電,如音頻、視頻產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產品,數碼產品,通信產品等; 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 ,電氣設備。
1. 鉛(Pb)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穩定劑
2. 汞(Hg)()使用該物質的例子:溫控器、傳感器、開關和繼電器、燈泡
3. 鎘(Cd <gé>)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開關、彈簧、連接器、外殼和PCB、觸頭、電池
4. 六價鉻(Cr 6+ <gè> )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金屬防腐蝕涂層
5. (PBBS)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6. 多溴二苯醚(PBDE)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RoHS2.0中的限制以及各個物質的
鉛(Pb) 0.1% :
汞(Hg) 0.1%
鎘(Cd) 0.01%
六價鉻(CrVI) 0.1%
(PBB) 0.1%
醚(PBDE) 0.1%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0.1%
鄰苯二甲酸基丁酯(BBP) 0.1%
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鄰苯二甲酸二異J酯(DIBP)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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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業領域:紡織,電子電器,塑膠,化妝品
2、食品安全:農殘留,香精香料,添加劑,包裝材料
3、環境保護:大氣,水質,土壤,固體廢棄物
4、生物醫:制廠,物檢測
5、石油化工:煉油廠,化工廠
6、公檢法系統:偵,物,物證
指令介紹
RoHS2.0是舊RoHS的升級版本。新RoHS和舊RoHS的差別。
舊RoHS為2002/95/EC指令 只有RoHS檢測 自愿性,買家要求
新RoHS為2011/65/EU指令 屬于CE認證的一部份 直接進入歐洲產品需要有RoHS2.0認證(CE-RoHS認證),新RoHS有RoHS檢測+RoHS認證(RoHS+RoHS測試報告)
新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 新指令將于20天后(即2011年7月21日)生效。(注意!此
新RoHS樣板2011/65/EU指令CE樣板
新RoHS樣板2011/65/EU指令CE樣板
處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對各歐盟成員國從2011年7月21日開始生效,各成員國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時間內完成把RoHS2.0指令轉換能各成員國內部法規的工作!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這段轉換期,各企業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

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含有鉛、鎘、、六價鉻、多溴、多溴醚等六種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設備。
RoHS2.0實際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俗稱RoHS2.0
其主要內容如下:
1.將原先WEEE指令的附錄I和IA新增為RoHS的兩個附錄;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逐步將設備和設備納入RoHS的管制范圍;
3.制造商需在產品上市銷售之前制訂EC符合性聲明并加貼CE標志,且在電子電氣產品上市之后,必須保留相關技術文件和EC符合性聲明至少十年;
4.如果附錄III中列舉的物質(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無法承受的危害,則將依據REACH法規第69至72條的規定進行評估,進一步將此物質列入附錄IV的限用物質。
認證意義
產品不做RoHS認證,將給生產商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屆時產品無人問津,痛失市場,假如產品僥幸進入對方市場,一經查出,將遭遇罰款甚至刑拘,從而,有可能導致整個企業關門倒閉。
涉及產品
主要包括:日常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和家電,如音頻、視頻產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產品,數碼產品,通信產品等;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電氣設備,使用的電力,包括小型和大型家電,IT和電信設備和消費品,如收音機,電視機,攝像機和音響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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